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随后发布了实施细则和系列规定,为让我市执业注册会计师尽快理解和领会营改增的政策,掌握“营改增”实务操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合理规划获得降低税负的政策红利。4月21日我会举办了一期宁波市注册会计师营改增业务培训班。
国家税务总局特聘专家、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和后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包新民给学员们作了“2016年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审计关注”的主题讲座。全市有4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近230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