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甬中法(鉴)[2 0 0 8]11 8号 
关于公布2009年我市两级法院 
司法鉴定人名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庭、处、室: 
    根据各法院年度审核和省高院浙高法鉴(2 0 0 8)8号文 件,确定2 0 0 9年全市两级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法院在接到本通知起,涉及对外委托司法鉴定、 评估案件,一律使用新的名册。 
二、组织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首先应在本法院名 册内选定,在名册内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必须在该鉴定类别的 全部机构中选取,现定每一鉴定类别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 
2009年全市两级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doc
圭题词;司法鉴定人  名册  通知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庭、处、室 
抄送: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