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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7 13:46:07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17年12月14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正式公布,现就成绩合格人员领取2017年度考试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类别与领取合格证的人员范围

      (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包括: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二)领取合格证的人员范围 可在我市领取2017年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包括: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全部考试科目合格成绩,2017年度在宁波市参加考试的人员;

       2.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2017年度在杭州市参加考试并申请在宁波领证的人员。

       二、合格证发放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领证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3月30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领证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1904室(宁波市注协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87188230。

       三、合格证申领有关事项

       (一)全科合格证申领事项 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并申请在宁波领证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宁波市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

       考生在领取全科合格证时,可同时办理非执业会员申请手续,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一式2份(可自行下载),提交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并同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行业管理系统——行业系统(会员版)——非执业会员申请”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手续。

       (二)专业阶段合格证申领事项 2017年度在宁波市参加考试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能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宁波市考办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

       已取得专业阶段6科有效合格成绩,但因在其它考试年度报名信息错误或变更而无法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经校验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到报考地的市考办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手续。

       附件1:2017全科合格人员(宁波市).xls

       附件2:2017专业阶段合格人员(宁波市).xls

       附件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申请表).doc 

 

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