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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审计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15:00:37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质量,总结专项审计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进专项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更好地指导专项审计业务的实践,省注协将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优秀专项审计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案例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实施的专项审计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财政资金专项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清算审计、离任审计、司法鉴定审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分部审计、部分财务报表项目审计等各种除年报审计外的专项鉴证报告),项目归属期为2015-2020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案卷以原件和电子版或pdf(专项报告、底稿原件和扫描件电子版)形式一起上报。

二、评选方案

各会计师事务所将已立卷归档的专项审计案例及相关资料上报给各市注协。原则上每家会计师事务所报1个专项审计案例,有特别好的可以报2个。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7月30日前将申报参评优秀专项审计案例的相关资料报送各市注协。评选工作按三个环节进行。

(一)各市注协做好各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案例的搜集工作,验收并保管申报案例底稿相关资料,于8月20日前根据申报情况,将信息汇总报送省注协。

(二)省注协将在9月份年度执业质量检查时组织相关检查组,赴各市注协就地对专项案例进行初评。

(三)省注协将在10月份组织评审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按照统一的案例评审打分标准进行最终评价。

三、评选表彰

省注协对评选出的优秀专项审计案例予以表彰。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专项审计项目底稿案卷(原件和电子版)。

2.《2020年专项审计案例申报表》(附件1),由各会计师事务所填写,提交各市注协。

3、《2020年专项审计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各市注协根据上报结果汇总填制,发送至省注协邮箱:zicpaywjgb@163.com

(二)相关要求。

1.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实事求是上报参评材料。参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2.请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申报优秀专项审计案例的相关材料在报送、评审的过程中,验收与评审人员均应妥善保管,谨防泄密或者丢失。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注协监管部朱未,电话:0571-85179526。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7月2日